建筑施工企业依据2016(建筑施工企业依据)
建筑行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认
1、合同未明确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收款的时间:如果先收取款项,无论是否开具发票,收款的当天就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果甲乙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日期,那么以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提供建筑服务:如果提供了建筑服务,收到工程进度款的当天就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3、法律分析:收到工程款的当月、收到预收款的当月、合同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以具体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也未按时进行工程结算,也未收到工程款的,按向建设方开具的发票金额确认。
发布时间: 202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