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简易计税依据(施工企业 简易计税)
建筑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1、.为甲供(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正面回答建筑行业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 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施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的依据
1、alink^^3^^alink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七项第2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2、具体包括:第一种情况是采用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谓清包工方式,指的是施工方不承担材料采购责任或仅采购辅助材料,主要提供人工费、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建筑服务。第二种情况是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3、综上所述,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的依据主要在于具体的服务提供方式与项目性质。通过灵活运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可以在简化税务流程的同时,有效降低税收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发布时间: 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