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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协议书)

 

劳动法微案例96—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是否等同于存在劳动关系?

1、根据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在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违法分包时,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然而,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不等同于存在劳动关系。2015年,A建筑工程公司与B区教育局签订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年2月,A公司与包工头张某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

2、结论:劳动关系和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成立。《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非是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条款是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是一种替代责任的规定,是基于对用人单位将风险转嫁的救济措施。

3、法律主观:用工主体责任与用人单位责任是否相同 不一样。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不意味着形成了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共计五条,其中,第一条是关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实质要件的规定,第四条系关于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特殊用人单位违法发包责任承担的规定。

4、两者概念不同。用工主体责任主要指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和履行的责任,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之义务,包括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等。

建筑工地施工单位把劳务分包给个人,个人找工人来干活,工人受伤,算工伤...

1、建筑工地施工单位把劳务分包给个人,个人找工人来干活,工人受伤,公司是否违法,把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了,所以工人发生受伤,公司要承担责任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把劳务分包给个人,个人找工人来干活,工人干活的时候受伤了算工伤。

2、法律分析:因为是劳务派遣的关系嘛,并不是劳动合作。如果劳务分包给个人的话,如果工人受伤,应该有承包的个人来负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如果你确定建筑公司把活包给的那个私人,是没有承接这个劳务资质的。那么首先建筑公司就违法分包,是违法的。建筑公司将劳务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是由建筑公司完全负责。

5、律师解答 工人受伤,以用工单位承担责任。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或者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6、法律主观:劳务分包中发生工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建筑工地工人年龄规定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法定劳动年龄为:男性18至60周岁,女性18至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不受此限。 截至2022年,建筑工人年龄限制为男性18至60周岁,女性18至50周岁。

法律分析:目前对建筑工地工人的年龄并没有最高限制,但有最低年龄限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规定禁止招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男60岁,女50岁。是法定的退休年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建筑行业男女用工年龄要求16岁以上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发布时间: 202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