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瞒报(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
对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罚款多少
1、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包含许多方面,详细的处罚制度如下: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2、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4、处罚标准: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处8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
5、第五十五条,对于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如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或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将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
6、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且监理单位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同样受到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最后,监理单位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也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将被降低直至被吊销。
项目经理注意啦!这个分扣完就停业!
1、这个规定规定项目经理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从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开始。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记分分为12分、6分、3分和1分四个等级。一旦违规,后果严重:一次记12分的行为包括:超越执业范围、无证担任项目经理、因重大安全问题引发事故、瞒报事故等。
2、彻底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的管理方法:项目经理负责制是目前国际上项目管理的主要形式之一。要把选准项目经理,建好项目管理层,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龙头”来抓。项目经理选用后,要对其制定项目经理任用制度,健全项目经理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的责、权、利、险,提前制止或预防不良现象发生。
3、你的任务加重了,但是,工资到手的少了。2,10-12月为啥可以超过90%那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可能其他月份没有,比如和暖气挂钩。1-9月90%以上,那是很难。所以扣的部分,他们知道自己拿不来了。而年底的奖励更是水中月。3,我认为1-9月,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但是完成了90%。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辖区内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销或者变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省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环境资源,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发布时间: 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