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内设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内设机构包括)
建筑施工总承包可以接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分包工程吗?
1、法律分析:可以的,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揽总承包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2、在建筑施工总承包领域,公司有权承接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分包工程。具体而言,如果企业内设劳务公司或专业分公司,如***建筑公司劳务公司、***建筑公司安装分公司、***建筑公司钢结构(玻璃幕墙)分公司等,那么这些内部机构都可以承接相应的专业分包项目。
3、法律分析: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担专业工程,但是提前是必须是相对应的工程。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4、可以的,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揽总承包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再次进行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6、在历史上,理论上,以总承包资质承揽专业分包工程是允许的。例如,2007年建设部发布的文件中明确指出,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相应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
建筑施工组织机构有哪些
组织结构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实施拟建***公司***项目的施工组织工作。项目经理由***担任,***任副经理,***为总工程师,下设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工程保障部、办公室、调度室。施工队伍包括***队、***队、衬砌队、机械队等。
拟建***公司***项目经理部,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工作。项目经理由***担任,***任项目副经理,***任项目总工,下设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工程保障部、办公室、调度室。施工队有:***队、***队、衬砌队、机械队。现场组织机构框图。
建筑工程现场的组织结构通常包含工程技术部、生产调试室、材料部、采购部、安全部、质检部、计划财务部、机械保障部、办公室、试验室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建筑施工企业的组织机构图一般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高层管理层、项目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质量安全部、物资供应部等。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协作,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详细解释 高层管理层:这是企业的决策和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和监控整体运营。
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企业设计安全管理机构(部门)的依据主要来自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文件。具体如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其中包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x0d\x0a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x0d\x0a 第一条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上虞市建筑业管理局内设机构
1、此外,该办公室还负责全系统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和物价、审计、统计,制定和考核直属事业单位的目标责任制,以及局机关后勤服务和内保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社会团体的工作。
2、上虞市建筑业管理局是负责该市建筑业管理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责涵盖多个方面,旨在促进和规范建筑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质量和安全,推动建筑业科技与人才发展。
3、上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社会事务科)以及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办公室负责当好领导参谋,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内部事务,管理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科负责对进区项目的核准、申报工作。
4、- 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工作。- 指导城镇住宅建设,负责住房建设发展,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5、上虞市规划局内设机构主要分为五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规划编审(综合)科、规划管理(测绘和人防管理)科、行政许可科以及上虞市规划局崧厦规划所(派出机构)。
6、上虞市民政局内设有多个机构,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民政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下为各机构的名称、职责以及工作人员简介。第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提供综合协调服务、组织人事工作和保障服务,确保局内工作顺畅进行。成员包括冯维、许胜苗、陈赛和徐莉莉。第二,财务科(国有资产管理科)。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组织结构严谨且多元化。公司总部设有18个职能机构,其中包括大型土建公司、土木公司、设备安装公司以及建筑机械厂等13家全资子公司,另外还有2家通过控股方式管理的子公司。
2、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它坐落在总部设有18个职能部门的办公大楼中。公司架构庞大,由13个全资子公司、2个控股子公司、以及23个区域(专业)公司构成,包括独立法人性质的大型土建公司、土木公司、设备安装公司、建筑机械厂等。
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二局)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双特级”、钢结构、路基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
4、作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公司机关总部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42号的中建二局大厦22层。公司主要在局法人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开展经营活动,并负责组织局在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开拓、施工组织、工程结算及回访服务等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 2025-01-20